3)第三卷:玲珑骰子安红豆 一五五:诗笺_大汉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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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中,张敖将那两封残书压平。置入小巧的漆匣之中,吩咐道,“命人送入未央宫给陛下。”

  “只是那书信太残破。”旁边,老者忍不住捻着胡须道,“送给陛下未免有不敬之礼,不妨请人仿着娘娘自己重新誊抄一遍。”

  “先生大才,”张敖笑道,“只是大约不懂这世间小儿女心态。越是残破,只怕,陛下瞧了。越是百感交集。”

  而且,张敖思忖,凡为文。中心有情于是下笔见性,读性情词于是愈发思远,阿嫣这两封词写的却是太殷殷情致,动人心魂,陛下若非铁石心肠。只怕也是要感动的。

  他是一直希望自己这个女儿能够得到最尊贵的地位以及最美满的幸福,皇后的宝座是天底下最显赫的衣裳,他于是尽力捧给她。但此时,却从那两首残诗中,窥见了她的一片伤怀。

  看起来,在这段因缘中。阿嫣陷的要比他想象的深的多。

  “三叔。你看,这……”张敖忍不住出言道。

  “不急,不急。”那个被唤作三叔的老人摸了摸胡须。叹道,“时候还未到啊。”

  也许是因为将剩下的半碗姜汤给偷偷倒在了闺房窗前那棵桂花树下,第二天,张嫣愈发觉得嗓子干哑而头隐隐发痛。

  偏此时,还是有人让她不得清净。

  “婶婶。你身上好香啊。”一个软绵绵的身子扑过来,六岁的孩子在张嫣怀里抬起头来。一双眼睛虎生生的,很有活力,身上泛着淡淡的奶香味。

  “樊小景。”张偃在一边恼道,“你没看我阿姐正难过么,还不快从阿姐身上下来。”

  此子名叫樊景,是长乐户将樊伉和曹蕊的独生儿子,论起来,也算是张嫣姐弟的表弟。今年才六岁,据说和他爹爹小时候一样,混世魔王一个,不爱读书,专爱舞枪弄棒。事实上,樊伉对这个儿子倒是很满意,觉得日后能继承樊家的衣钵。倒是曹蕊看不惯他的性子,硬要逼着他读书。六岁的孩子哪里坐的住书房,于是偷偷溜出来,在长安街市之上拿了商贩的东西吃,却给不出钱来,被路过的张偃给拎回了府。

  张偃与姐姐自幼感情极好,待张嫣嫁入未央宫后,便少相见。这几日她羁留于侯府,张偃极为开心,大部分时间便逗留在阿姐园中,如今拖了个小拖油瓶,小孩子倒也并不忌讳,便一并带过来了。

  却不料,他恨的牙痒痒的。这小子整一只小色狼,瞧着他姐姐生的美,便赖的比他这个做人亲弟弟的还过分。

  “阿偃。”张嫣咳了几声,怕过了病气给孩子,推开了樊景,唤弟弟道,“你好像,对你皇帝舅舅有些……”

  刘盈从来对亲人柔和。当年对自己百般照顾,如今对同为嫡亲外甥的张偃,自然也并无逊色。

  但论起来,张偃却远没有自己当年对刘盈的亲近。

  毕竟是小孩子,张偃终究忍不住道,“阿姐从前在家中和我一起的时候,都是很开心快乐的。自从嫁入未央宫,不要说便少见我了。每次难得见了,阿姐眉头都是锁着。”

  舅舅固然好,但说什么,他都是更挺自己的嫡亲姐姐。

  张嫣怔了怔,哑然失笑。

  说到底,原来根由出在自己身上。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懂就不要问了。”张嫣淡淡笑道,伸手坏心的将他的头发弄成一团鸡窝。自己小时候无比痛恨大人们拿这话当借口,长大后却又无比自然的用上了它。

  过了好一会儿,小樊景望了望张偃,又望了望张嫣,忽然有些迷糊,问道,“皇后婶婶是小偃的姐姐,我叫小偃哥哥,为什么却要叫婶婶为婶婶?”

  他年幼不知事,说的有些颠倒,不知道正触到表兄最敏感的地方,一时间便黑了脸,正要说话,忽听得门外有人掩口咳了一声。

  樊景好奇的回过头去,见耳房当门处,站着一个年轻的玄衣男子。容貌看起来,好像,有点熟悉。他却因了年纪小,一时间记不起来。

  张偃垂手立起,掩眸唤道,“皇帝舅舅。”

  嗯。果然没赶上送小阿嫣礼。

  只好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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