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三章 詹姆_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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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他们见面的场景。他见到他就像见到陌生人一般,保持着冰冷的礼貌和鄙视,葬礼一结束,他就像完成了毕生所有的任务,扔下一切负担,返回了西境。他知道我的底细。

  他拒绝了瑟曦国王之手的邀请。瑟曦竟认为他串通了提利尔,竟连西境守护也不肯给他了。

  她金灿灿的脑袋瓜究竟出了什么毛病?蓝赛尔没有服务好她么?这让他陌生。

  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他记得小时候在凯岩城下看狮子的事情。她为了体现比弟弟更勇敢竟将手伸向泰温公爵抓回来的狮子,莽撞地抚摸狮毛,说来也奇怪,狮子没有吞下她的白嫩小手,反而好脾气舔了舔。她哈哈大笑,向他怂恿挑衅。

  她确实有着罕见的愚蠢和骄傲的个性。詹姆觉得自己不会愚蠢到去摸一只狮子,如果那只狮子不是瑟曦的话——他也从没有摸过活着的狮子,即使西境人都称呼他们为狮子,但那毕竟是幻象,就像传言泰温公爵会拉出金子——他不想回忆厕所的便臭和大教堂的尸臭——虽说他不曾干下摸狮子这种显而易见的蠢事,但他还是丢了一只手。

  离开君临前,他让人用黄金打造了右手,手指半拢,要是酒杯大小合适,也能顺利举杯饮酒,但握盾才是金手的真正目的。除此以外,他还发现,用金手打人耳光更为有力,轻易就能让人掉几颗牙,让脸高肿,若是他有姐姐那样的阴晴不定的臭脾气,估计他的整个大军都会牙残嘴肿。

  整个大军。一千人的队伍算是大军么?

  他在君临带走了属于西境的兵力,另外汇合了部分投降的风暴地士兵,但这也不过一千多人,增加这点人手无法为攻城带来任何功效,好在,奔流城那边不缺人,加上佛雷的则更多。

  奔流城的城墙早在战争刚开始的时候他就见过,那不是一座可以用人力攻打下来的城市。他实在希望他人未到的时候,达冯就已经拿下了城堡,这既能加快整个南方的和平又能避免让他违反他向母狼发的另一个誓言。

  他记得每一个他发过的誓言,若是诸神不蠢,就该知道,男人没法不违反誓言,不是违反这个,就要违反那个,有的誓言轻有的誓言重,有的影响大有的影响小,你总得挑一个。

  若是事不可为,休怪我把对铁王座的誓言置于最前。

  冷风继续呼啸,他转头看了一眼伊林派恩,他更憔悴了,滑稽的头发、苍白干涩的褶皱皮肤、深凹下去的眼,像个活死人。也许早在疯王割了他舌头的时候就死了。

  詹姆长叹一口气,即使是这个活死人也比他有力量,他可以轻易将没有右手的残废每每扁到全身疼痛,站不起身。要是谁拉开这残废的皮甲,就能看到他身上一块块青紫。往好的地方想,每一块都是进步的证明,要是往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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